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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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外公布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文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对2016年12月12日以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 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昆明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昆府登23号);
2. 《昆明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昆府登24号);
3. 《昆明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昆府登102号)。
4.《昆明市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昆府登132号)。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