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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5280713-202005-26458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5-06 15:21
名 称: 关于恢复局长接待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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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局长接待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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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决定自2020年5月起有序恢复每月开展的局长(主任)接待日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确保接待场所有序安全

1. 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来访过程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测量,扫码出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引导,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集体来访须由1名代表进入接待场所。

2. 接待单位要加强接待场所的管理,做好秩序维护、人员引导等工作。

二、 提倡以电话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通过12345市长热线电话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电话受理的群众诉求,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反馈。

三、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接待日接待时间和地点

接待时间:每月10日9:00-17:00

接待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77室

特此通告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