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yj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5280713-202204-34344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4-27 14:51
名 称: 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发布时间:2022-04-27 14:51
字号:[ ]

     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二版)

序号

部门

抽查项目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适用区域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安全生产检查

对化工和危化品企业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现场检查或调阅资料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七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2

对化工和危化品工艺管理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现场检查或调阅资料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3

对化工和危化品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现场检查或调阅资料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89号第二次修正)第九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4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安全生产检查

对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或调阅资料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5

对管道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管道企业

现场检查或调阅资料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修正)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79修正)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6

对管道企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管道企业

现场检查或调阅资料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正)第六条、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修正)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7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安全生产检查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八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五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8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安全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八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五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9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安全许可情况的

重点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0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安全生产检查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零售安全许可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1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安全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六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2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备案)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3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安全生产检查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4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6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核查资质有效性、认可范围等信息,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部门规章:《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公布,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将其认可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围。按照国务院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并确保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7

对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接受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市、县两级监管

18

应急管理检查

应急管理检查

对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负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第一百零六条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19

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负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第九十四条第六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20

应急管理检查

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负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款;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21

市应急管理局 (4类22项)

应急管理检查

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负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

22

应急管理检查

对应急演练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负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三条;
《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全市

市、县两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