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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5280713-202212-403785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9-23 16:33
名 称: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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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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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昆明自贸试验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920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20229



....................................................................................................... 4

一、 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4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4

(二) 面临的形势............................................................................... 10

(三) 面临的机遇............................................................................... 1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13

(一)指导思想..................................................................................... 13

(二)基本原则..................................................................................... 13

(三)规划目标..................................................................................... 14

三、主要工作任务................................................................................. 15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5

(二)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15

(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9

(四)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 21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27

(六)创新监管机制............................................................................. 49

(七)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51

(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51

四、重点工程项目................................................................................. 52

(一)数字安全生产工程..................................................................... 52

(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提升建设工程............................................. 54

(三)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54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55

(五)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56

(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56

(七)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程............................................. 57

五、规划保障措施................................................................................. 58

(一)强化规划分工落实 .................................................................... 58

(二)加大政策支持............................................................................. 58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 59

附件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重点项目............................ 6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坚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点围绕九项主要任务、八项重点工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控制指标大幅度下降的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15年的0.1下降到2020年的0.037,同比下降6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15年的1.64下降到2020年的1.0,同比下降39%;杜绝了煤矿死亡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为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2015年的1.53下降到2020年的1.02,同比下降33.3%2020年全年接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4起,死亡257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9%,死亡人数下降1.9%

十三五期间我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总量双下降:

一是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冶金、烟草、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保持低位。

二是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化工、轻工、建材、贸易、铁路交通等行业事故总量下降至较低水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下降了75%以上。

三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016年至2020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呈稳定下降趋势,与2016年相比2020年减少46.3%,死亡人数减少36.2%2011年至2015年,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8523起,死亡1575人;2016年至2020年,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083起,死亡973人,分别减少了87.29%31.24%

1:昆明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2016年-2020年)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473

243

190

270

254

403

220

188

262

257

煤矿

0

0

0

0

0

0

0

0

0

0

石油天然气

0

0

0

0

0

0

0

0

0

0

金属

非金属矿山

4

2

2

0

3

4

2

2

0

3

建筑施工

31

37

29

31

29

31

40

32

30

30

化工

1

1

1

1

3

1

1

1

1

3

烟花爆竹

0

0

0

0

0

0

0

0

0

0

轻工

3

0

2

1

2

4


2

1

2

冶金

1

1

2

0

0

1

1

2

0

0

机械

2

2

1

0

2

2

2

1

0

2

有色

3

0

0

0

0

3

0

0

0

0

建材

5

3

2

2

5

5

3

2

2

5

纺织

0

0

0

1

0

0

0

0

1

0

烟草

0

0

0

0

0

0

0

0

0

0

贸易

0

0

0

2

0

0

0

0

2

0

道路运输

396

173

125

206

183

332

147

108

198

188

水上交通

0

0

0

0

0

0

0

0

0

0

铁路交通

7

4

4

4

4

5

3

2

4

2

工商贸

其他事故

0

0

0

9

9

0

0

0

10

8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头等大事,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落实责任。20184月,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号)和《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改发〔20192号)精神;20193月,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和14个县(市)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应急管理局完成组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应急管理职能顺利移交,为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奠定了组织基础。

2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市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通报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固化责任,坚持经常性督查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有效推动三个责任落实。通过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3标准化、信息化、网格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以规范评标依标运行作为重要抓手,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全市共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548家、二级企业44家、一级企业0家。分级分类管理有序推进,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准,划分不同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规模,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特点、固有风险,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执法事权,分类分级建立监管对象清单,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900余万元(含硬件设施),分步建设昆明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统计、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备案、移动监管执法等信息化监管功能,全市共计开展约7.2万次排查,自查自报事故隐患66446条,完成整改62240条,整改率93.67%。逐步实现线上全面监管、线下精准执法,做到管理留痕迹、痕迹可追溯,在加强风险防控、排查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化网格体系建设。各地区按照划格摸底定责落实入网督查的环节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基层网格监管,全面落实每个社区(村委会)设置1名安全专干,负责对本区域定期巡查。整合现有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

4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等32项新制度,进一步构建起全市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形成了制度监管、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格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形成检查方案并公示,完善检查记录,下达整改指令,按期复查,对发生的事故严格调查,严肃追责。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至202012月,共排查整改隐患32万余项、关闭取缔企业198户、停产整顿企业1494户、吊销证照企业118户。

5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以昆明市列为国家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教工作思路,加大与各级媒体的深度合作,运用全媒体平台,扎实有效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市、县、乡、企业四个层面,针对重点企业和人群,全方位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实践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咨询体验、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强制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培训日专题讲座、安康杯竞赛、农村地区赶集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志愿宣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把试点城市创建作为加强全市宣传教育工作的助推器,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面临的形势

1新形势的挑战

随着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市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城中村火灾隐患多、整改难;小厂小矿比重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偏低,矿山、化工、交通等领域安全投入不足,农村山区公路安全条件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风险隐患总量依然较大,安全监管对象呈现出门类齐全、点多面广的特点。

2安全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

部分企业或经营者还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对三个必须的要求选择性执行,执法宽松软和检查多执法少的问题普遍存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贯力度有待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缺乏系统性、有效性,公众认知度较低,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强。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责任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培训教育走形式、隐患查改不深入、安全管理工作弱化、风险管控能力弱,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3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对于庞大的市场主体基数,我市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性差、信息化滞后、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需要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目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工勤)600人,直接从事安全监管的人数306人。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较少,且身兼数职。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待遇不高、流动性大,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监管能力与产业化、城市化水平不相适应。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缺乏专业救援队,社会救援联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应急物资装备水平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难以适应快速、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要求。

(三)面临的机遇

1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党的十九大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了民生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不断落地见效,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和政治思想保证。

2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增强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共识深度凝聚,成为了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重视和谐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全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抵制,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全面推进,为严格执法、担当作为创造了环境,为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积聚了力量。

3安全发展模式不断加强

安全发展模式已融入我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中。在打造区域性国际综合枢纽,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全面提升世界春城花都的城市美誉度、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吸引力、中国健康之城国际影响力的过程中,安全发展的模式已经深入其中,必将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压缩高危行业,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4安全科技创新前景广阔

机构改革为安全生产监管资源的有效整合提供了新途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先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新支撑,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的逐步淘汰有利于大幅降低安全风险。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智能制造、信息物理系统、机器换人等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步伐加快,一批具有先进技术的装备投入使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为提升产业本质安全化水平带来了新机遇。为提升产业本质安全化水平带来了新机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将加大对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安全科技培训、安全科技应用推广将取得显著成效,我市安全科技研发将取得长足进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上狠下功夫,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在加快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上狠下功夫,在筑牢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上狠下功夫,在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昆明建设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的发展环境,增强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明晰责任,依法治理。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构建分工严明、权责一致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压实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源头管控,防治结合。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通过风险辨识、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分类分级管理等,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策防,防治相结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信息赋能,精准监管。应用信息化技术,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系统平台等系统建设,实现风险精准监管、风险预判、辅助决策等,提高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效率。

(三)规划目标    

2025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三大体系,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适应。

2: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

十四五平均数与十三五平均数相比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2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20%

3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0%

4

重特大事故

坚决遏制

5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6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7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8

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

100%

9

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

100%

10

市政消火栓完好率

100%

11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

100%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完成《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和宣贯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制定出台基层执法力量整合管理办法,明确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权,整合基层安全专干、网格员等力量,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审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油气管道、金属冶炼等行业监管部门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制定修订更加完善严格的地方标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

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规范执法管理,出台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构筑法度之内实行稳健而行之有效法治化良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昆明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细化裁量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处罚的随意性,提升执法处罚的规范性。加强执法协作,共享执法信息,提升执法效率,扩大执法效能。

2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

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相融合,计划执法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实施精准执法。突出重点环节检查,针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复产复工、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环节,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等类别事故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减少同类事故频发现象。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依据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围绕重点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扰乱企业生产经营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执法检查实效优化营商环境。

3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加强相互间工作联系,通报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或制定加强部门衔接的对策机制,会商重大、疑难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问题。完善案件会商和双向咨询制度,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涉嫌犯罪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共商共议,统一执法口径和办案标准,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共同发布指导性意见和案例,保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构建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联合惩处力度。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监督等相关信息,积极建设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尽快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立案、网上监督,杜绝有案不移、当立不立、以罚代刑的现象。

4构建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家发改委等2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219号)、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精神,抓紧出台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健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动联合惩戒落地见效,健全工作流程,完善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移出、异议处理等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各司其职、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系统。构建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机制,为分类监管执法提供科学依据,探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突出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作用,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加大安全诚信企业报道和典型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重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诚信的社会风尚。

(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完善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所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归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安全管理内容,细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

2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情况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事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其部门之间的配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职责互补、沟通及时、协调有序的执法体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3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建立保险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的事故预防合作机制,逐步完善以保险机构为平台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链条,实现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多方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作用,实行职工代表安全纠察制度,在生产单位配备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的职工代表安全纠察员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形成复合层面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和使用情况,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职能,作为职工代表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协助、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充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四)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政府政策支持,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2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设施、设备、环境、人员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分类分级结果,落实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设置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监管要求,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要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并与省级监控系统联网。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质的不同,划分不同的行业或领域类别,全面完成监管对象摸底统计,分类建立监管对象统计表,开展考评定级,提高考评定级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实施属地、分级监控,逐一确定企业风险管控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长期处于高风险管理等级的企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引导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工贸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采录范围,加强与交通运输、住建、水务等部门联系、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基础信息纳入采录范围,实现安全生产数据资源底细清、情况明,有效支撑各业务系统的开发,强化综合监管;全面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等工贸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以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为基础,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为推动,以监管对象目录化和清单化管理、一企业一标准对照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检自查月度申报等配套机制为保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专家排查隐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监控系统,实施政企联防联控。将各地的信息采录、隐患查报等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应急管理局的年度考核。

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辨识标准和排查治理清单,完善排查治理程序及标准,并将责任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

推动企业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对生产工艺、生产技术、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安全防护状况、安全作业行为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风险辨识及评估;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结果,确定风险等级,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考核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企业依据风险管控清单,对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落实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控治理责任。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本行业领域平稳运行、安全可控。扎实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突出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四个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冶金行业的煤气、高温熔体、检维修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整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6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将规范评标依标运行作为重要抓手,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达标创建和审查复评,使各生产经营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分类考评机制,按照部门归口管理原则,结合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简化修订各类别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实施分类考评。建立标准化运行分析机制,加强达标企业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标准化运行检查和分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机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与保险费率挂钩,推动企业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比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运行示范企业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每类生产经营单位中标准化管理运行示范企业不少于20家。

7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类型和数量变化。汇总增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安评报告、事故调查等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一企一档,研究分析企业安全风险状况,全面摸清我市工业企业的安全风险分布状况,建立健全较大以上风险档案,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地、各部门运用风险数据指导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加强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遏制事故发生。

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顺应放管服改革新要求和互联网+”发展新趋势,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逐企逐厂录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严查快办速反馈、相互交流寻经验的实施路径,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形成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新机制、新模式,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应用,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加强生产作业现场重点设备、工艺、装置风险隐患样本库建设,提高对同类风险隐患的自动辨识能力,增强执法实效。2022年基本实现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移动执法便捷化、执法任务清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流程化、执法管理可视化的五化目标。

强化基础通信网络建设。依托并融合现有指挥网、无线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等手段,建设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立体化的全市通信网络,为快速响应、有序指挥、高效处置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系统;推进前端感知网络建设。采用物联感知、卫星感知、视频感知等途径,构建覆盖生产安全、城市安全、应急处置现场的前端感知网络,汇集环境感知信息和监测设施信息,为多维度全方位分析风险信息提供数据源;推动数据治理系统建设。依托我市数据共享平台,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满足精细治理、分类组织、精准服务、安全可控的数据资源管理要求,形成先进强大的数据支撑。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1消防安全

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火灾隐患。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检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大型商业综合体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针对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基本落实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落实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健全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分步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学校、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古建、古村落等火灾隐患。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道路交通安全

定期排查隐患,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基础台账。建立市、县、乡、村多方投资,多形式、多方式共建共管的格局,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加快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加强联勤联动,逐步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开展严查严控,抓好专项整治。

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全部退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空白。加强智慧交通建设,提高交通通行效率。加强对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管理,提高行业准入和安全标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群众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在各区域交通要道科学规划、合理密度设立24小时人工值守治超点,常态化整治超载运输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清查黑站点黑服务区黑企业黑车。逐步健全和完善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3建筑施工安全

在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准入管理,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地下暗挖、隧道掘进施工、地下综合管廊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隐患治理;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施工企业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应用逃生管等隧道(洞)施工应急救援技术,在应急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施工作业。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防瓦斯、防突水、防突泥、防坍塌、防冒顶、防坠落、防洪、防火、防爆等措施,按专项方案施工。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安装率比率大于70%。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现场安全监管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推进施工现场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加强农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素质。

4危险化学品安全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全面推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加快制定昆明市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完善危化品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的相关政策,加快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退出,主要措施包括: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严格的治理整顿。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政策引导、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坚持全国一盘棋,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对违规批建、接收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昆明市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现有化工园区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督促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等贮存设备设计标准。研究建立常压危险货物储罐强制监测制度。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统一纳入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备案。加强化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大型储罐安全保障、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研发。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企业通过内部培养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专业技术团队。化工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相关高校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专家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将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法律关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职责规定,相关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

制定完善昆明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按照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利用物联网、云计算技术,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5煤矿

贯彻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加强对被省煤炭产业集团整合保留煤矿的安全监管,并协助、配合煤炭产业集团推进煤矿智能化,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采剥、运输、洗选、安全保障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力争实现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力争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露天煤矿力争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回填、植被恢复等方式,加强对关闭煤矿的治理,2022年底前,全市保留煤矿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配合建成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利用全市煤矿基础数据库、煤矿生产安全视频监测、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手机APP业务应用等系统。

6非煤矿山

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持续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事故隐患排查不力、治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规定期限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等违法、违规情况的非煤矿山严格执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对停产、关闭矿山的巡查,及时掌握非煤矿山企业动态,防止私自恢复生产和在关闭、拆除设备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家、省要求,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五化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和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加强非煤矿山停产企业管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核心的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实现分级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所有生产矿山建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加强生产类非煤矿山采空区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2022年底前,所有生产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7尾矿库

制定昆明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2022年底前正常排放尾矿的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关闭、注销一批证照过期且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和库容的尾矿库。

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

8冶金工贸行业安全

依据《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防冶金煤气泄漏中毒、高温熔融金属喷溅爆炸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金属冶炼企业积极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织专家对辖区内在产的金属冶炼企业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等级,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每年公示一次。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推进相关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辖区内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情况,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差异化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强化对红橙级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促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整治钢铁企业煤(燃)气区域储运、隔断、检测、报警等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燃)气隔断、作业监护和安全确认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检维修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涉氨制冷、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以金属、木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

9烟花爆竹安全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控制各种大型燃放活动审批,继续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专营批发、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逐步淘汰无自建仓库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求所有批发企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及覆盖范围相适应的烟花爆竹配送能力,积极推行批发企业连锁经营。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超量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推进烟花爆竹标准化仓库建设,建立统一的零售摊点设置规范标准,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远程监控平台,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监控制度。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信息化建设,完成长期零售店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信息申报。建立烟花爆竹打非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

10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城市轨道)和渔业船舶安全

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

11燃气安全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点多、线长、面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实施中型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监管,对于小型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根据行政资源配置情况,分年度合理制定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计划,采取抽查等方式实施监管。燃气设施分为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市政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纳入市政工程范畴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区划内业主专业部门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纳入房屋建筑工程范畴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运营有关工作领导,为抓好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提供必要人力、物力、财力等行政资源支持,统筹协调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防行政主管部门、特种设备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政审批承诺制有关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督促指导燃气企业依法办理相关建设行政审批手续,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推进老旧住宅区、城中村、餐饮集中区、医院和学校管道天然气改造项目,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公安部门介入损坏燃气管道设施违法行为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严防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行为。加强对杂散电流引发燃气管道腐蚀的防控。在厂站搬迁、用地规划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撑,引导相关燃气企业逐步关闭安全生产条件差、周边环境复杂的液化石油气库。完善餐饮场所安全用气使用规范,组织燃气企业排查治理餐饮、娱乐、老旧小区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治理用气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及一氧化碳监测报警、入户式预警通知(含连接软管等基础设备更换)和应急广播系统。

12旅游安全

开展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推行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景区内运营的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滑道、滑索、漂流、登山、攀岩、潜水、游船、骑马、热气球等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健全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全面开展星级饭店和景区(点)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索道、临崖防护、交通车辆、船只等安全专项检查。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导游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景区(点)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报批手续,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杜绝恶性事故。

13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深入开展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操作、无牌行驶等专项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履职,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机械路面执法,严厉查处农业机械假牌、套牌、拼装、改装、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非法载人、超载运输、病车上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抄告农机及驾驶人违法违规情况,做到信息通畅,堵塞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的漏洞和盲点。避免其无视处罚、罚而不缴,遏制其肆意违法超载行为。加大对外籍农业机械车辆的摸底清理,建立农机户籍化档案,开展一对一安全帮扶,强化农机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检验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发放给机手的一封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广大农机机主大力宣传农机年度检审的目的、意义,宣传年检年审是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验,着重对农机车况、车容进行检查,严肃查处黑车私拼乱改行为,确保年检农机达到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对参加年检年审的拖拉机实行现场办公,检审检测实行技物兼行,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一律不办理年检审手续,提高农机年检年审率。对人员进行培训,对老旧机械进行报废处理。对植保机、农用无人机等进行监管和操作技术培训,严格执行作业规程。

化工(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完善化工(产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由各工业园区所属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园区监管责任,推进园区智慧化进程;强化化工(产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化工(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化工(产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化工(产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化工(产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产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加强口岸、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

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学制药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完善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提高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计、制造和维护标准。加快制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鼓励先进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14特种设备安全

强化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工作。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为中心,健全责任体系,突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和智慧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厉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领域隐患治理。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企业、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地方标准化建设,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完善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归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建立动态监管和公众广泛参与的智慧监管体系。发挥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公益作用,鼓励检验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服务。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和用品。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库,完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等资源库。健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

15城市运行安全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可持续发展;开展建筑物改建改用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城市建设安全各方责任,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开展城市地下空间摸底调查,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措施,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燃气监管,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收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整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以市辖区、县级市为重点,开展城市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编制安全风险白皮书,推动昆明市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16其他行业安全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分类分区贮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护措施;重点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问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鼓励石化、化工等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技术创新及装备研发,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事故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堆填作业应按区分层压实,保证堆体稳定,禁止超高、超量、超范围堆填。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标准进行堆积体稳定性验算,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全面做好汛期渣土消纳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安全事故。

(六)创新监管机制

加强协同监管。加快推进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落实监管责,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晰、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部门联合检查。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深化推进执法改革。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快形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市、县两级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强化基层执法权限,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对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新产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安全底线,严禁简单禁止、放任不管或者变相设置门槛。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重点检查的内容及方式方法,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执法效能。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行执法先普法,运用执法+专家等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精准化执法。

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优化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实行一网通办、推行电子证照等。完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下放和综合评估工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利用市、县、乡镇、村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监管格局。推动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实现专职专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情况,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和保障。加强对网格员的教育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要点。健全一员三档制度,包括网格员及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日常巡查档案、政策法规学习档案,不断提高网格员的履职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形成网格员与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利用线上电子设备监控、线下执法人员联合行动的格局。

(七)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急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保障,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执法能力。

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研究制定安全监管人员的招录条件,严格准入标准,逐步提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纳入统一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业务知识等内容学习。所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原则上每3年以专业知识和执法业务实训为主要内容轮训一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执法业务培训。

(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办理。全面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延时服务、非工作日预约服务、证照免费快递送等便民服务,实行有管辖权的全域通办,由企业自主选择就近办理。对省、市重点项目在招商引资、项目立项阶段提前介入,全面提供安全准入的咨询服务;安排专人专班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一旦前置条件成熟立即依法进行审查和许可,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在高危行业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公益性帮扶活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培训常态机制,对金属冶炼、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为民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专项培训。对存在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开展个性化安全生产服务指导。指导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企业科学制定防范治理安全风险的措施、规范。构建新型安全生产政商关系,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加大企业走访调研力度,及时听取、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和问题。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整合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与企业全天候交流平台,完善涉企、涉重大项目安全生产信访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告知反馈制度。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数字安全生产工程

1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全过程、全链条的态势感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完成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的接入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综合分析研判,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有关本部门(本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与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2025年,完成全部危化品企业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数据监测及接入,建立分级监测预警制度,完成全市重点化工园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周边地区三维倾斜摄影与危险化学品一张图建设。

2尾矿库安全风险信息化工程

依托应急管理部已建设的云平台进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开发,实现风险综合监测、风险智能评估、风险精准预警、风险态势动态研判四大功能,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监督尾矿库企业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2022年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

3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利用现有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搭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确保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手机APP)较快实现。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数据共享、实时监控、信息报送、群众举报等功能,开展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及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到2025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执法终端齐全,执法工作现场记录、远程可查;开通视频会议系统,配备数字单兵设备,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视频互联,事故现场情况远程传输,实时动态指挥调度,组织协调高效应急处置。

(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提升建设工程

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推进和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五化示范矿山建设,加强典型事故预防,强化外包单位管理。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整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建立1个市级全民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由建筑、机械、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等多个安全体验学习馆组成的综合性安全教育场馆,集成展览、体验、宣传、教育等多种功能。通过图片、实物展览、声像影视、模拟情景演示等方式。将安全教育与体验相结合,通过各种科技手段模拟安全场景,以互动体验为主要方式,演示安全事故过程,VR体验碰撞、坠落、触电等伤害,通过声、光、电、虚拟现实等多媒体手段,还原典型事故案例、复原灾害现场、人机互动体验,震撼受众心灵、触发警觉意识。依托全民安全宣传教育中心,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开展百万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活动,2021年至2025年每年不低于20万人次的培训。达到让参与体验市民的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提升至我要安全,有效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对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行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行动。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和抗御火灾水平。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系统,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实现重大火灾隐患存量消除、增量严控。每年开展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以及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五)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扎实开展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排查,大力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有针对性地消除公路安全隐患。解决标志不规范、标线不清晰、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事故多发路段,平交道口设置防护栏、警示桩、震荡标线。加强与交警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合作,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快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公路危桥改造,2022年底前,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公路桥梁完成整治。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及应急保障专职队伍建设。

(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有序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整合优化职能职责,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保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满足要求,对现有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新招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七)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程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以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安全状况六个方面工作为重点,全力加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步伐,开展城市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进一步细化分解创建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的《昆明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把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纳入打造平安昆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总体水平,到2023年,我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创建成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分工落实

强化规划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编制重点项目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落实资金筹措方案,每年对有关单位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严格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加大政策支持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基础、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执法保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提升的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及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下转移支付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经费投入。探索鼓励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安全生产领域,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制定完善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评估考核方法、制度和机制,对规划内容、发展目标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及激励制度,对规划进展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规划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约束作用,保障规划顺利执行。


附件 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