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第15号
为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的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maje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表(2024版)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