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 号)精神,推动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按照《昆明市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办法》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总体部署,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的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发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核发事项集合成为四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即开办非煤矿山企业“一件事”、非煤矿山企业延续“一件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延续“一件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延续“一件事”。在办理上述重点事项过程中,紧紧围绕“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的主旋律,最大限度为办事企业及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增强便民利企能力。
二、组织领导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组长由钱树森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行政审批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新闻宣传处、机关纪委负责人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巩固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
1.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按时认领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并完善发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推广应用培训。
2.实现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100%办理,办件数据按月归集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3.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清单以外,研究提出县(市)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并上报每个“一件事”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登记表和审查手册。
(二)落实政务服务1+7服务规范
1.严格按照“应进必进”工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100%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持续全面清理进驻部门和事项“明进暗不进”,进驻事项一律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
2.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充分授权本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对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持续推行“收件即受理”,综合办事窗口收取申请材料。
3.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时限、减跑动,提高即办件占比。
(三)持续推进证明材料规范化
1.持续清理证明材料保留和取消清单。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办事指南,逐项清理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际收取的证明材料,统筹汇总本系统市本级及各县 (市)区清理材料的事项清单,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予以规范。
2.建立健全证明材料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部门职能变化、政务资源共享等情况,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取消清单,形成2024年本级本部门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取消清单,并对外公布。
3.进一步精简压缩证明材料。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材料。凡基本证照可直接获取、查询到的信息及可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查等方式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四)深化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
1.严格落实省、市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对清单所列的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事项实时办理。
2.持续拓展可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严格按照清单实行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拓展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覆盖范围。
3.建立健全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实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
4.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重点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手段,杜绝监管真空。落实昆明市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关于全面开展信用承诺工作要求,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优化提升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多渠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简报信息、典型案例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按时保送材料。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定期掌握汇总本部门、本处室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于每季度末25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在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昆明市应急管理局“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清单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办事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准入准营 | 1 | 开办非煤矿山企业“一件事” |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 市应急管理局 |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发证 | 市应急管理局 | ||||
2 | 非煤矿山企业延续“一件事” |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 市应急管理局 |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市应急管理局 | ||||
3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延续“一件事” |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 市应急管理局 |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 | 市应急管理局 | ||||
4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延续“一件事” |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 | 市应急管理局 |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核发 | 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