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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5280713-202411-47915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1-22 14:30
名 称: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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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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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来源及用途情况

202384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达全省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分配昆明市资金100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101号)文件要求,下达的救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动用扑灭火队伍,租赁大型灭火装备,租用灭火所需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购置租用扑救装备、物资设备以及用油、用电等费用支出。

二、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市历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等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出资金拟分配计划,并征求市财政局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100万元作如下分配使用:一是下达昆明市应急局本级40万元,用于采购市本级扑火装备物资;下达所辖各重点县区60万元(分别为西山、五华、呈贡、宜良、禄劝、寻甸6县区各10万元),用于动用扑灭火队伍,租赁大型灭火装备,租用灭火所需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购置租用扑救装备、物资设备以及用油、用电等费用支出。共计下达资金10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1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34%,使用情况如下:

昆明市:下达市本级的4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西山区: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五华区: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99.9%

呈贡区: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宜良县: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禄劝县: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寻甸县: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