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使用情况公示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情况
2023年8月4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达全省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分配昆明市资金100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101号)文件要求,下达的救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动用扑灭火队伍,租赁大型灭火装备,租用灭火所需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购置租用扑救装备、物资设备以及用油、用电等费用支出。
二、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市历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等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提出资金拟分配计划,并征求市财政局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100万元作如下分配使用:一是下达昆明市应急局本级40万元,用于采购市本级扑火装备物资;下达所辖各重点县区60万元(分别为西山、五华、呈贡、宜良、禄劝、寻甸等6县区各10万元),用于动用扑灭火队伍,租赁大型灭火装备,租用灭火所需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购置租用扑救装备、物资设备以及用油、用电等费用支出。共计下达资金100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1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34%,使用情况如下:
昆明市:下达市本级的4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西山区: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五华区: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99.9%。
呈贡区: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宜良县: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禄劝县: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00%。
寻甸县:下达资金10万元按照用途及相关规定要求使用支付完成,预算执行率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