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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查找重大事故隐患,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近期,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从各县(市)区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5年8月,盘龙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某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电焊工人无证从事焊接工作。

按相关程序,盘龙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盘龙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证上岗作业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人民币奖励。


案例二 举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

2024年11月,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嵩阳街道有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按相关程序,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嵩明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嵩明县公安局。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加强举报奖励从严打击非法盗采盗运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给予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奖励。


案例三 举报无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

2025年4月,宜良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

按相关程序,宜良县应急管理局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宜良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无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15000元人民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