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先后出台。其中,中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省《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积极开展创建”;市《实施意见》要求“把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纳入打造美丽春城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20年6月,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等规定和昆明实际,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印发《昆明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防控重特大风险为核心,结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实施实施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安全保障、应急救援“五项行动”48项工作任务,细化各项任务责任单位。明确自2020年6起,分步推进动员部署、推进实施、考核验收和持续提升四个阶段工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支撑保障、支撑保障、支撑保障和工作调度五项保障措施。
原文: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