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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关于开展《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起草工作,提升决策质量和认可度全面科学分析决策事项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的因素,预测损害程度,以及预估责任主体的承受能力,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办通〔202116号)有关规定,《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听取广大社会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通告如下: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一)评估事项名称:《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评估事项起草部门: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时间

202474日-73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方式

1.进行民意测评问卷调查;

2.开展走访活动

3.开展专家论证;

4.开展评审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象

昆明市各区县及与《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决策事项相关或对工作有一定了解和见解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社会公众

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至:kmsyjjzfc@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反馈意见”。  

(二)来信请寄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处358室(邮编:650500)。

(三)联系电话和传真:0871-67469817。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

      意见稿)

2.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卷调查表/民意测评表


                                             202474

附件1 昆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 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卷调查表及民意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