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机关党委,执法支队: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细则(试行)》已经2024年第31次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细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