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的修改、制定,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也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本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夯实安全生产法治基础的实际举措。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应急局起草了《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立法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至:1006589934@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来信请寄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处358室(邮编:650500)。
(三)联系电话和传真:0871-67469817。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3.关于《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022年3月29日
附件3 关于《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3.29)
附件1 《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征求意见表





